家用燃气炉的主要质量指标根据GB 16410-1996标准规定,家用燃气灶主要的质量指标有:1)灶具的零部件应安全耐用,在正常操作使用中不得发生破坏和影响使用的变形。’ 2)燃气灶的燃烧器必须设置燃气阀门,以控制(开、关)燃气供应及大小,保证使用安全。3)用火柴和点火棒点火时每个燃烧器应能被点燃。4)手有可能触及的零部件端部应光滑,以便于使用和清扫。5)灶具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,便于检修,利用常用工具应能方便地拆装6)锅支架应稳固牢靠,应具有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强度。7)除单眼灶外,灶具灶面荷载检验时,灶面中心部位的挠不大于5 mm。8)灶具应有一个火眼的锅支架能够适应100 mm直径的乎底锅。当使用活动支架时,调节应方便、灵活和便于更换。用本地区的尖底锅时,应不影响火焰的正常燃烧。9)旋钮开关应灵活自如,“开”、“关”位置应有明显的标志和方向,并应有限位和自锁装置。lO)喷嘴应设在不易被外界尘土异物堵塞的位置,且要便于拆卸与安装c11)燃烧器火孔加工应精确,不应出现影响燃烧的缺陷或变形。12)燃烧器与喷嘴、电点火装置、安全装置等其他有关部件的相互位置要精确,易于装鋅口。 一J\工JD(13)-次空气调风板应易于调节,调节后的位置不得自行籽动。14)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。当燃烧器未点燃、中途熄火或火焰检测器(热电耦)损坏时,应能关闭燃烧器的燃气。爹, 15)火焰检测器(热电耦)与燃烧器的相对位置,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应保持不变。16)电点火装置的电极位置及与接地放电端子(多数厂做成片状铁片,俗称打火挡板)之间的间隙,必须正确适当,并加以固定c17)电器部件应采取有效的绝缘、隔执和防腐措施。:18)燃气灶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,具有耐热、耐腐蚀、耐燃气、难燃、耐油和耐冲击等性能。19)密封材料经检验后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而不漏气。20)外观应美观大方。21)燃气灶应有良好的燃烧工况。即:火焰燃烧稳定,应无离焰、脱火、黄火、回火或熄火出现。烟气中一氧化碳(CO)含量不应超过0,05%(o=l时)。③当点燃一个火孔后,火焰应能在4s内迅速传遍所有火孔。④熄火时,噪声不大于85 dB(A)。22)总热流量与每个燃烧器热流量总和之比在85%以上。